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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先锋(30016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APLUSAPLUS(SZ:300163)2025-05-09 11:18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三)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运作程序,健全董事会的议事和科学决策程序, 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 程》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 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 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设董事长 1 人,不 设副董事长。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独立董事人数占董 事会人数的比例不应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