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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先锋(30016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5月)
APLUSAPLUS(SZ:300163)2025-05-09 11:18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并制订本制度。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由全体委员的1/2 以上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 章程、董事会授权和本制度履行职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