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先锋(30016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5月)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十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办事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劵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 融券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