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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立科技(301065)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 保荐总结报告书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立科技"或"公司"或"发行人")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担任本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负责本立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经届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出具 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