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动力(002576) -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5月)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零二五年五月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 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 应选举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股东可以集中行使表 决权,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集中投给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拥有 的表决权分别投给全部应选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的简历 和基本情况。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高于 30%时,股 东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进行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