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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动力(002576) -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5月)

内部问责制度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 二零二五年五月 内部问责制度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水平,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相关人员恪尽职守,规范运作,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通 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 规范运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第三条 问责是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子)公司负责人及其他 相关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或过失的行为给公司造 成损失或不良影响和后果进行责任追究的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