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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动力(002576) -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5月)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零二五年五月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 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 所")的指定联络人。公司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 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