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田集团(002482)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五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和《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 接受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 表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所涉及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 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 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