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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肯能源(002828)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 为了规范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策 程序,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参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个专业委员会。 各专业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其中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主任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其它专业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主任委员,主任委员为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1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健全公司 投资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提高董事会战略管理与 投资决策的效率和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根据贝肯能源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 资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