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新材(603124)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 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