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新材(60312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5月)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西江南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上市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 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 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 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 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 立董事)、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