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盛制药(603998)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张祖嵘增持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张祖嵘增持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五月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增持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 基于以上所述,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 2 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正 文 致: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方盛制药"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控股股东张 庆华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张祖嵘女士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事宜 实施专项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现行有效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出具。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 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