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环保(600874) - 创业环保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集团公司")的对外捐赠行为,规范审批程序,维护股 东权益,正确履行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 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津市国资委监管企 业对外捐赠管理办法》(津国资财经【2020】45 号)《天津 城投集团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包括本部各中心、各部室、天 津水务事业部、市内直属水厂、技术产品中心等内设机构) 及集团所属各控股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二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集团公司及所属企 业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置的企业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 用于与自身生产经营活动无关联关系的公益事业。 第三章 组织和职责 第四条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对外捐 赠动议,并按照"三重一大"相关要求,做好决策建议、方案 拟定、意见征求、合法及合规性审核等相关决策前审核工作。 同时,应做好对外捐赠项目实施效果的后续跟踪,有必要的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与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