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实业(601588) -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 1 / 9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以及《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等事宜进行核查并发表法律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仅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等事 宜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 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核查和发表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假定所有被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 权的股东授权代表所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上委托人的签名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并且授权委 托书上的授权内容是委托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所律师假定公司及上证所信息网络有 限公司提供的有关网络投票的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