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五洲医疗(301234)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天禾律师 五洲医疗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5 第 01147 号 致: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贵公司(下称公司)与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下称本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并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见证,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 和资料。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 1 1、《公司章程》; 2、公司 2025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