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金轮(002722)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 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 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