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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修复(300958) -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BCEERBCEER(SZ:300958)2025-05-15 12:14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五月 1 / 11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 致: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建工环境 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 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 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公司已经提供和披露了本所 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法律意见书必需的文件和全部事实情况,公司所提 供的全部文件和说明(包括书面及口头)均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 的,所提供的文件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