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杉锂业(603399) - 独立董事的专项意见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专项意见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要求,我们作为锦 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 行了认真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审议结果如下: 一、《关于终止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自公司公布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 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工作。基于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综 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因素及公司实际情况,为全面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经 董事会审慎分析后,同意终止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