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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光电(688665) -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制度
688665Cubic(688665)2025-05-16 09:01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制度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制度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并根据需要设副总裁。 第五条 公司总裁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 负责人由总裁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 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必须专职,仅在公司 领薪,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不由控 股股东代发薪水。 1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方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总裁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对董事会负责, 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总裁的聘任 第七条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