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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驰科技(688708)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 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 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三者紧密结 合,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 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科创板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