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银行(600908)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所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就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 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经查,本次股 东大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为相关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安排。 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025年3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