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群股份(601366) -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5月)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 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切实保护公司、股东、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利群商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2025年5月)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门; (三)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第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门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常设机构,即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部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