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成(002522)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 件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 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 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浙江众成包装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