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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松智能(688251) - 井松智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 (一)经验证,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姚志坚先生主持。 关于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5 第 1095 号 致: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合肥井松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指派刘倩怡、杨帆律师(下称"天 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 次股东大会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