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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新材(300637) - 关于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浙六和法意(2025)第739号 致: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扬帆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下称"《议事规则》")的规定,浙江六和律师事 务所接受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金文杰律 师、宁平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14:00在浙江省 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31号扬帆大厦三楼会议室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下 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会议表决方式和程序以及会议决议的有效性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 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文件、资料,并对有关 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