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瑞科技(00293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保证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议事程序,完善独立董事制 度,提高独立董事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本制度第四条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 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 经验;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依照规定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 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