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瑞科技(002937)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5月)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三)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社会公众及公司利益; (四)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等; (五)符合诚实信用原则; (六)关联交易应在真实公允的基础上进行。 (一)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的真实状况,包括交易标的运营现状、盈利能力、 是否存在抵押、冻结等权利瑕疵和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关联交易,保障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在审议与其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股东会或董事会 上,应当回避表决; 第三条 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履行下列职责: (二)详细了解交易对方的诚信纪录、资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