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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瑞科技(002937) -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5月)
002937Ningbo Sunrise(002937)2025-05-16 16:17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并向 董事会报告。同时,公司不设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 会的职权。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至少应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 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主席(召集人)和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