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智股份(002629)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5月)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二○二五年五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公司与本条第 2 项所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控制而形成本条第 2 项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总裁)或者半数以上的董 事属于兼任第 5 条第 2 项所列情形者除外。 - 1 - 第1条 为保证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 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3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4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