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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禾田(300815)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ITEIT(SZ:300815)2025-05-19 10:04

致: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对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信达及信达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 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 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F-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6001 Yit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