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智股份(00262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五月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 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1- 第1条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 构,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制 订本规则。 第2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 权,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3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 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的印章。 第4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 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5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6条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