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高笛(603908)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牧高笛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国浩律师(杭州) 事务所 关于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 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 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 法律责任。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下简称"《治 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