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马电池(605378) - 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 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广孚中心 1301 电话:0571-83685215 传真:0571-83685215 邮编:311200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起予 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本次 股东大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