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力传动(300904)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二〇二五年五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 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 的事实,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严格履行了 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 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提供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文件、资料,是真实、 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