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尔股份(603501) -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5月修订)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2 | | | 第三章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2 | | | 第四章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4 | | | 第五章 | 监督及处罚 | 5 | | 第六章 | 附则 | 5 |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五年五月 第一条 为规范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 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 和股东会审议。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