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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尔股份(603501) -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5月修订)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五年五月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重大事项的范围 | 4 | | 第三章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程序 9 | | | 第四章 | 相关责任 | 10 | | 第五章 | 附 则 | 11 |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四)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以及有 关人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 《豪威集成电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