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峰(000908) - 关于股东提议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峰医药")董事会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收到股东平江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平江国资") 出具的《关于提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告 知函》,平江国资提议公司董事会将《关于选举刘树林为景峰医药第八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 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 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核查,截至临时提案提出之日,股东平江国资 持有公司股份 11,083,369 股,占总股本的 1.26%,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 且该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具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