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002702) - 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一.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公告的《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会议公告"),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之前以公 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公告等文件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股权 登记日等事项,并在会议公告中列明了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致: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孔非凡律师、应佳豪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 了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