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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股份(002942)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