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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邦安全(688651) -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88651WebRAY(688651)2025-05-19 13: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远江盛 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 司遵守法律法规,公平对待全体股东,并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成员应当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第三条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证 券事务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证券事务部印章。 第二章 会议的召集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 2 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临 时董事会: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时; (三)审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