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节能(000820) - 关于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天察律师事务所 江苏天察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江苏天察律师事务所 关于 关于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江苏天察律师事务所 2025年5月20日 法律意见书 江苏天察律师事务所 关于神零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天察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神雾节能"或"贵公司"或"公司") 的委托,指派徐驰律师、 冯华丽律师(下称"本律师")出席神雾节能于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下 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及神雾节能 《章程》的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贵公司已向本所承诺:贵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 的、真实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 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 处。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参加会议的 人员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