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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强股份(873665) -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科强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2025 修订)》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 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 特别行政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所指派律师对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就本 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 1.公司现行有效的《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2.公司 2025 年 4 月 28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