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品铺子(603719) -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 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 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 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