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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盛制药(603998) - 方盛制药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HUNANFANGSHE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规则》、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 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 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 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 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 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 选董事。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 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为候选人当选的前提条件,公司 按得票多少依次确定最终应选人数范围内的当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 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