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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昂立(600530) - 关于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JIAODA ONLLYJIAODA ONLLY(SH:600530)2025-05-20 13:49

北京观韬(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定 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观稻(上海)律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丁含春律师、季方苏律师(以 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和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合法有效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出具。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公 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