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科技(600522) -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具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规范董事会 秘书的行为,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 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证券事务部为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主 要部门。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任务是协助董事处理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持续向 董事会提供、提醒并确保其了解监管机构有关公司运作的法规、政策及要求,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