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电科技(301012)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5月)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 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四条 公司应当对募集资金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专户存储、使用和管理, 做到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 事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行使监督权。公司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应当对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持续督导。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 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存在二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及金额(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也应存放与募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1 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至少应当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