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荣天宇(300988) -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致: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以及《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津荣天宇精密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荣天宇"或"公司")委托,就公司一致行动人 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 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 印材料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 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 致和相符。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国家正式公布、实 施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基于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 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