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铂科新材(300811)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
300811POCO(300811)2025-05-23 08:20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10003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 法律意见 致: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铂科新材)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中国法律顾问,并就本次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以下 简称本次归属及行权)、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下简 称本次作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本次注销)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