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证股份(600446) - 金证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关于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5]第 091 号 致: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下称"信达")接受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贵公司"或"公司")的委托,指派信达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对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 出具本《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下称"《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法律意见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下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 - 1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 Taiping Finance To ...